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周 | 网络谣言七大套路,你都踩过哪些坑?
作者:云游
来源:云游
发布时间:2023-07-20 1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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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的网络时代,网络谣言时有出现,如果任由网络谣言肆意传播,将严重扰乱网络空间秩序,甚至会引起社会恐慌。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。
下面,就让我们一起了解常见的网络谣言套路,以及散布网络谣言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吧!
为了吸引眼球,造谣者不管真实性是否被验证,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杜撰。
这种谣言往往有基本的素材,但对事实进行了夸大其词和凭空脑补。这种谣言迷惑性较大。
造谣者从某个完整的内容中摘取片段,罔顾上下文和具体情况,就大肆传播,并不加以解释,造成完全不同,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。
这种谣言的基本素材是真的,但有其特定的背景、地域、条件和处理结果。这些素材若是脱离了具体的背景和场景,被恶意使用,就成为谣言。
这种谣言有真的成分,也有假的内容。造谣者往往将真的素材里掺入部分假的内容,导致其半真半假,难以分辨。
网络传播中有很多被人为设计的情节与场面,甚至是有剧本、有情节、有演员、有摆拍。此类视频一经传播,往往会引起网民高度关注。
有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先用自己的小号发布一则谣言,然后用自己粉丝多、流量大的账号进行转发,让网友一起来求证谣言真假,从而促使谣言被广泛传播。
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,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时,大家要擦亮双眼。重要信息以官方权威声音为准,暂时搞不清的,不妨“让子弹飞一会儿”,别轻易沦为谣言的免费“中转站”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让我们一起珍惜自己的声誉,守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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